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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章程
发布日期:2016-06-21 浏览次数:

赵凯华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物理学教育家,自1950年起在北京大学物理系任教至今,潜心教学,编著教材,培养人才,惠及后生,为北大物理,乃至全国物理学教育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赵先生从教六十年来,以其高尚的师德与深刻的物理教育思想育人无数,影响甚广。为了传承北大物理教育的优秀传统,嘉奖教学,在赵凯华先生从教60周年暨80寿辰之际,北京大学设立“北京大学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特制订本章程。

一、基金名称:

本基金名称为: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

英文名称为:Zhao Kaihua Fund for Physics Education

二、基金设立:

捐赠资金进入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下设的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账户,并由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开具由国家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性捐赠收据。

三、资金来源:

北京大学校友、师生及相关组织的捐赠;热心教育事业的境内外社团、企业、商社及个人的捐赠;申请北京大学校友配比基金支持;基金的合法收益。

四、资金形式和基金使用:

(一)资金形式: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分动本基金和不动本基金。

动本基金:直接用于资助物理学院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

不动本基金:本金保留,基金收益按照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委员会指定的比例部分归入动本基金,其余部分返还本金,以保证基金的稳定增长。每年的基金收益由教育基金会根据当年基金运作情况确定。

(二)基金使用:本基金主要用于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奖励和资助为教育教学做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大学物理学院教师、研究生助教和单位。

五、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

本基金设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校友代表2名,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代表1名,北京大学物理学院代表4名,其中基金委员会主任由北京大学物理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基金运行;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筹募资金,监督基金的使用,并委托物理学院组织评审和奖励获奖者。

六、基金管理:

本基金的使用管理由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本基金使用审定,审定结果由委员会主任签字生效,报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支付。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确保捐赠款使用和日常管理将严格按照本章程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对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进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确保该捐赠资金专款专用。

七、 奖励和资助项目:
  1. 奖励在教学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5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或实验教学人员2-3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奖励在辅助教学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担任过班主任或助教)2名,奖励金额2,000元。每年评审一次。
  2. 奖励和资助在教材编写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1名,奖励金额50,000元。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评选。
  3. 奖励在教育事业中作出卓越贡献的教师1名,奖励金额100,000元。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评选。
  4. 资助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公益活动。
八、申报、评审和奖励办法:
  1. 获奖者候选人产生方式:系所、中心推荐,本院教授以及其他同行专家三人以上推荐。
  2. 学院教学委员会推荐获奖候选人,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获奖名单。
  3. 物理学院将获奖名单报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并组织颁奖、发放奖金与证书。赵凯华物理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可视基金运行的情况,对奖励和资助的金额和人数作适当调整。
  4.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在评审后公示获奖名单,接受全院师生和校友的监督。
九、项目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董晓华
电话:62757218
传真:62751615
电子邮件:dongxh@pku.edu.cn

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部:张勇
电话:62763353
传真:62755998
电子邮件:zhy@pkuef.org
十、附则:

本章程经 2010年4 月26日基金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基金管理委员会。